公 告 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没有推荐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文化部关于扶持全国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优秀剧(节)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6/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是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有着悠久的历史,蕴涵着民族文化的精粹,在世界艺术之林独树一帜。和世界上许多传统民族民间文化一样,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在当代也面临演出市场萎缩、观众老化、领军人才和后备力量不足、体现时代风貌和审美特征的剧(节)目为数不多等问题。

    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持发展曲艺、木偶戏和皮影戏的批示精神,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曲艺、木偶戏和皮影戏表演团体的积极性,引导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优秀剧(节)目的创作生产,推动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的继承和发展,促进舞台艺术的全面繁荣,文化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申报、遴选,对入选的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优秀剧(节)目予以扶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优秀剧(节)目的扶持,将从“优秀传统剧(节)目”和“优秀新创剧(节)目”两方面进行,既着眼于艺术传统的承续和艺术品种的有效保护,又着眼于体现时代风貌的创作和表演团体的持续发展。剧(节)目应追求“真、善、美”,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优秀传统剧(节)目应充分保持本艺术品种的传统特色,经历史检验和时间沉淀,内容健康、表演精湛,具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和较高的艺术价值。

    (三)优秀新创剧(节)目应在充分继承本艺术品种本体特征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体现时代精神和现实意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四)曲艺除中、短篇节目外,长篇“说书”可以是精华选回;木偶戏和皮影戏可以是全本整台,也可以是精华折子。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申报大型剧目(时长60分钟以上)、中型剧目(时长30-60分钟)数量合计不超过3个;小型节目(折子、选回)(时长30分钟以下)不超过6个。

    (二)全国各种体制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表演团体均可向本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地专家遴选,确定上报剧(节)目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推荐函(主送:文化部艺术司);

    (二)《全国曲艺、木偶戏及皮影戏优秀剧(节)目申报表》(附后)每个申报作品1份,由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三)申报作品剧本2份、近期演出光盘2份(务必附字幕)。

    申报材料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截止日期为201392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文化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剧(节)目进行审看和遴选后,将入选剧(节)目名单通知各地。

     

     

     

     

  • 上一条政策法规:
  • 下一条政策法规: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京ICP6854541-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