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函[2015] 9号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关于申报
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含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我司现开展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函【2010】23号)、《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方案(2011)》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1、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需具有实践性、创新性、时效性,不接受理论项目申报。
2、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本年度指定选题已经确定,请各单位根据《2015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指定选题》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本年度立项项目将主要从指定选题中产生。
3、本年度项目申报也鼓励各单位根据创新实践和工作需求自选选题,但在立项指标、资助强度上会比指定选题有所减少。
(二)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含筹)可根据研究定位,自行拟定研究选题,申报书首页请注明“创新研究中心项目”。
(三)根据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本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周期将进行相应调整,所有立项项目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实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53: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作为申报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申请项目,并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本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含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申报。上述部门可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已分配,不再下发,如有疑问,请咨询申报平台技术人员)。
(三)项目承担单位操作流程
1、注册。项目承担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
2、填写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5),确认无误后上传并在线提交。
3、同时将纸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送至申报部门。
(四)项目申报部门操作流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对承担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有关文件、数据认真核对、审查后在线提交。
2、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寄送至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五)文化部各直属单位,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含筹),原文化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使用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直接申报,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寄送至文化部文化科技司。
(六)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纸质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寄送,以邮戳为准,过期或以其它方式寄送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1、文化科技司联系人:罗娟
联系电话:010-59881677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王尧
联系电话: 010-59882784
电子信箱:nightwar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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