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没有推荐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 快讯 >> 正文
    湖北省发布首批308个湖泊保护名录
    更新时间:2013/1/5

     

    千湖之省湖北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日前对外发布,名录共包括洪湖、梁子湖等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和1平方公里以下的城中湖泊308个,湖泊面积采用多年卫星遥感影像水面面积的平均值,精确到1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首批湖泊保护名录中,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231个,1平方公里以下城中湖泊77个。名录标有各个湖泊的详细信息,包括湖泊位置、湖泊水面面积、湖泊水面中心经纬度等。湖泊位置精确到周边街镇,如果一个湖泊边有多个街镇,所有街镇都注明,特别是一些跨市域的湖泊,如梁子湖的位置注明为: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梁子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

    湖北省政府要求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组织对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分别制定湖泊保护详细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湖泊资源保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湖泊资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保护和管理措施,国土资源、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从2012年上半年起,湖北省展开湖泊大调查,经过大半年的实地勘测、规划修订,最后形成此次首批湖泊保护名录。

     

  • 上一条快讯:
  • 下一条快讯: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京ICP6854541-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