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完善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自治区文化厅开展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最终确定10大类166名代表性传承人,阿盟和硕特民歌传承人敖云别立格、蒙古族萨吾尔登传承人巴拉玛、查玛传承人娜仁朝格图等九人入围。
阿盟文物局按照自治区文化厅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对三旗文化部门推荐申报的传承人进行认真评审和认定,最终向自治区文化厅推荐申报57名传承人,并对部分申报人的申报书、影像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今后,阿盟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将进一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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