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使城市的风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更具内涵和底蕴。
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国外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均由来已久,具有现代意义且通过国家立法的文物保护始于19世纪最有代表性的《威尼斯宪章》,2005年10月中国通过的《西安宣言》则延续了前者对文物古迹周边环境的概念并加以扩展,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于振兴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大力开发当地的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出现了只重近期效益,过度开发,破坏永续利用等问题。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更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
2.平遥古城的保护现状和经验
位于山西的平遥古城,是一座具有27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中国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4座古城之一。
平遥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为了完整保存平遥古城,山西各级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为了保持古城的原汁原味,当地政府开展了有序的移民行动。居民搬迁后,原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被拆除,古文庙、城隍庙、清虚观、日升昌票号等一系列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和明清宅院相继受到保护,得到应有的原貌恢复。为配合大规模居民搬迁,平遥县在古城外建了几个居民小区,同时推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使住在古城内取暖、用气不便的居民逐渐自行搬迁。
3.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方法
综上所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遵循保护和发展兼得的原则。既要使历史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又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要遵循一定的保护方法,从城市总体角度采取综合措施,确定合理的城市发展战略,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这需要确定城市合理布局,开发新区,保护古城空间秩序,做好城市设计,延续风貌特色等工作。
另外,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历史的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
从平遥成功的经验中不难看出,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相关工作一定要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要全面看待建设与保护、发展与继承的关系,对城市负责,对文化历史负责。
责任编辑:小明 来源: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