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没有推荐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 快讯 >> 正文
    西藏将立法保护布达拉宫
    更新时间:2015/1/21

     

    本报拉萨120日电 记者尕玛多吉从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今年西藏拟制定《布达拉宫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群保护条例》,将布达拉宫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西藏人大立法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地方特色。”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说,为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西藏人大2014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重点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与传播等,确立立法主管部门职责,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奖励制度,积极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白玛赤林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西藏人大坚持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一年来,西藏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6项,审查批准1项;完成了全国人大14项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农村金融立法调研等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今年,西藏还拟制定献血法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

    来源:光明日报

     

     

     

  • 上一条快讯:
  • 下一条快讯: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京ICP6854541-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