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意见》)
2014年8月21日将是一个注定被历史、被中国旅游业铭记的日子。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整个旅游行业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事实上,近几年来,国内旅游行业利好政策不断,国务院2009年就发布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也于2013年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国第一部《旅游法》也于去年正式颁布实施。此次《意见》的颁布。是第三次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国务院文件,这标志着我国旅游产业的改革进程及转型升级又前进了重要的一步。
“文化旅游”,将文化融入旅游,这一发展方向早在2009年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文件里就有所体现,“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在当时,自然、文化遗产对于旅游业的重要意义,就已经在文件中得到了充分强调。
而在当下,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都成为了热议的话题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当下,全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已经被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旅游业所能够起到的推动作用、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也在此次《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令笔者印象深刻的主要有如下四点:
首先,《意见》中明确地提出“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这一方面说明了国家对于文化遗产重要价值的清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国家对于建立系统、健全、科学的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体系的重要决心。
而后,《意见》也提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当地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挖掘文化内涵,发挥生态优势,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众所周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位于地处偏远、城市化水平较低的乡村地区,如何结合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合理、科学的生产性开发手段,将之融入旅游业的发展进程当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也将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深入挖掘、探索的旅游发展重点。
第三,“创新文化旅游产品”也是《意见》中所重点强调的方面。“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支持传统戏剧的排练演出场所、传统手工艺的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活动场所建设。”由于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是以手工艺、民俗节庆、传统戏剧、民间传说等方式存在,所以对这些传习场所的保护、对民俗节庆品牌的树立、对传统戏剧的专业演绎,这些都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至关重要的措施。《意见》对这些要点均加以强调,若能将之落到实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相结合,推进当地旅游发展、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都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四,《意见》还将“研学旅行”作为一个旅游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强调:“有关研学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这其中,文化遗产资源将会对陶冶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精神、人文情怀,开拓眼界、增长见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获得高质量的旅游体验等发挥重要作用。
“文化旅游”已经不再只是一种理论、一种想法,它已经成为了一种广泛存在的思维方式、一种切实可行的开发模式,对我国旅游行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意见》当中也以不同的措辞、不同的角度,多次强调了“文化旅游”的重要性。而作为一种宝贵的文化现象、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相结合,在如今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趋势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而言之,此次《意见》的出台,对文化旅游的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就如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所说的那样,此次意见的核心是旅游业要全面深化改革,依靠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打造“中国旅游升级版”。而在这个“升级版”当中,文化,将会扮演举足轻重的核心角色。让我们也一起期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在这个旅游产业升级转型的发展大潮中,传承、繁荣绽放光彩。
(撰文:姜千蕊 凤凰旅游编辑、凤凰城市与旅游研究院非遗研究员)
来源:凤凰网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