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活力四射的“文化牌”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作为重要历史使命,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中得到有效传承,在传承中获得创新发展。
新时期,在加快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和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优秀传统文化这张“牌”活力四射。
非遗绽放迷人光华
藏香、藏药、唐卡……这些丰富多样、且具有浓郁高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越来越被人熟知;这些历史的沉淀、传统文化的基因,也让大众近距离感受到了西藏文化的迷人光华。
这一切,得益于我区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展开的保护工作。自2005年非遗保护工程启动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着力在全面普查、名录建设、活态传承上下功夫,全力推进非遗保护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从今年6月1日起,我区首部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正式颁布施行。
(紧接第一版)“《办法》完善分级保护体系,明确人力、财力投入和监督机制,并建立了非遗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监管和奖惩机制,充分体现了我区非遗保护的地方特色。”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吉吉说。
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7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2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814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涉及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10个种类。
近年来,我区还大力实施西藏和平解放60年“百幅唐卡工程”,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命名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1个,并首次开展了非遗“年度十佳传承人”评选活动。今后,“年度十佳传承人”评选活动也将常态化开展。
歌舞演绎高原魅力
提到西藏,人们聊到的不仅仅只有大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景观,传统歌舞也是众人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
近年来,我区的专业、民间艺术表演团体不断走出高原,走向大江南北、世界各地,大型歌舞《翻身农奴向太阳》、《大雁颂》、《珠穆朗玛》、《多彩哈达》、《魅力西藏》以及话剧《文成公主》、《扎西岗》、《解放,解放!》等各种演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此起彼伏。仅自治区歌舞团就已出访过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既有古老的艺术形式,又有反映平民生活的剧目,还有集民族性和时代性为一体的大型歌舞剧目,都充分展示了西藏悠久的民族文化和独特的风土人情,展示了新西藏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
“舞台艺术已成为助推古老藏文化发展繁荣、推动西藏艺术向国内外发展的一个重要媒介。”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不无感慨地说。
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人才。众所周知,在旧西藏,真正含义上的专业艺术团体几乎没有,只有一个“噶尔吧人”队,仅仅为一些达官显贵等极少数人服务。而如今,以藏族为主的文化艺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全区目前有10个专业文艺团体、20多个县级民间艺术团、160余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和民间藏戏团队,各门类文化艺术工作者4000余人。
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区内众多学校还开设了藏舞专业,培养专业舞蹈编导和管理人才。我区教育系统向各中小学校提供的可供选择的舞蹈项目中,便包括踢踏、锅庄、“果谐”等西藏特色舞蹈。
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吞米岭·藏艺文博园”动工建设;
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在拉萨首演;
国内海拔最高实景剧《江孜印迹》亮相“英雄城”;
近年来,诸如此类的消息频繁出现在区内外各大媒体。这背后,不难看出:文化产业正成为我区奋力崛起的新生力量。
为将优秀的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我区在政策环境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加大了文化产业专项扶持力度,仅去年,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财政设立的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总盘子近1亿元,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支持。
我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文化部门“精耕细作”,统筹谋划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坚持特色与规模并重,坚持做大做强,坚持统一规划、突出特色,采取政府鼓励扶持与企业具体运作模式,利用金融机构投融资、招商引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等多种形式加快了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建设步伐。
此外,近年来,我区还在立足市场的前提下,通过保护、包装、开发和营销,精心打造了一批全区乃至全国知名的节会、文化活动和产业品牌。以藏历新年、拉萨雪顿节、山南雅砻文化节等为主的节庆文化活动,在不断提升文化内涵和经济活动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我区文化产业品牌;以西藏唐卡艺术博览会为龙头的文化会展业不断发展和完善,大大提升了唐卡艺术的文化价值、收藏价值和经济价值……
在品牌的带动下,以文物、节庆、会展、演艺为突破口的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取得良好进展,雪域高原神秘的形象也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来源:西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