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首府拉萨是一座具有1300年历史之久的古城,城关区因地理、区位优势突出,无论政治经济,还是历史文化,历来备受关注,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多年来,城关区委、区政府采取科学规划、分类保护、政策支持、广泛宣传等措施,深入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保护各级历史文物和众多历史文化遗迹。特别是去年以来,城关区多管齐下,在切实抓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同时,不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城关区的文化软实力。
历时历代的文献记忆和物态记忆犹如满天星斗,难以穷尽。据统计,在这历史名城中,现已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达21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此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
健全文物保护工作责任
古城保护是一道世界性难题。在城关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时间和探索中,规划意识、法治原则、人文关怀,格外引起记者的注目。
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城关区对辖区内的216处文物点的分布、级别、年代等内容制定《文物分布表》和《城关区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确定了点、线、面保护与古城格局、传统风貌保护相结合的整体框架,提出了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投入大量资金,对大量文物进行了整体维修和修缮。城关区组织各乡、街道人员对区内古建大院、寺庙等文保单位进行了文物安全巡查,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在关注和尊重人的现实需求上,为老城区的管线基础设施进行了地埋式改造。
除此之外,清朝驻藏大臣衙门陈列馆和根敦群培纪念馆由建设到开馆,发挥了爱国主义基地作用,为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弘扬西藏传统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重视非遗项目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它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的文化之魂、民族之根,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西藏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自成体系,相对封闭的地理位置和讲求礼仪的传统习俗使得各种文化资源保存完整,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
城关区自2008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专家评审委员会以来,全面细致地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工作。2009年初,结合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城关区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项目进行了全面普查,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以文字资料收集、现场察看、核查史料为第一阶段的发掘工作,待确定具有保护价值后,再进行实地录像、整理资料档案的第二阶段工作。第三阶段为公布保护名录及逐级申报。并在申报成功后建立一套含有项目简介、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图片、实物为主要内容的非遗档案库。并制定了近五年的保护计划,逐年实施。
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
为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城关区文广局鉴于公众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了解等问题,新制作了城关文物宣传资料,定期深入寺庙、乡(街道)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大量发放了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
同时,不定时地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发放《老城区文物保护条例》和《城关区文物分布图》等文物普法宣传资料1000多册,悬挂文物保护宣传横幅32条,并以实物、图片、文字等形式设置展板,展示城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此外,邀请了区内知名文物专家针对城关区各乡、办事处,各寺庙管理委员会分管文物工作负责人以及民宗、旅游、发改、住建等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文物保护意识、文物安全、文物维修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对已定级别的文保单位进行逐一登记,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和文物安全宣传,产生“由点带面”的效应,为名城保护注入新的活力,让历史名城的魅力永存于世。(记者 王晓莉)
来源:西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