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营企业有望担当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角色
原标题:文化遗产保护又接财政“红包”
民营企业有望担当重要角色
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10月底,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2014年中央财政实际下达文化遗产保护资金88.43亿元,比2013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4.35%。
而在文化遗产保卫战中,民营企业也一直承担着重要的角色,不仅出资保护文化遗产,更将文化遗产发展成产业,刺激文化旅游,带动经济发展。
保护是重点
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4年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在于自然历史文物,安排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81.3亿元,用于2299个文物保护项目。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2014年重点支持对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世界文化遗产,蜀道、元中都、茶马古道等大遗址,鸡鸣驿城、扎什伦布寺、井冈山革命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以及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等。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10月29-30日举行的第六届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的致辞中说,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保护好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两岸同胞的共同使命。通过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两岸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两岸文化遗产保护的共性问题,交流经验,交换信息,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些交流与合作,为密切两岸专业人员的联系和交往,推动两岸的专业交流,共同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增进了两岸民众的福祉。
要保护也要利用
近年来,融合文化旅游、会展、影视等多种产业,体现为“文化资源+旅游产业+城市价值兑现”的“曲江模式”虽经社会各界讨论,依然争议不断。伴随着争议,“曲江模式”早已走出西安,成为全国其他地区效仿的对象。
1982年11月,《文物保护法》正式颁布。颁布之时,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文物保护正受到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等活动的冲击。关于文物工作是保护为主,还是利用为主;是保护与利用并重,还是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等问题,一直是改革开放后文化遗产工作讨论的热点。
这是一幅意味深长的画面:一方面,文物部门与文物专家想要保护千百年来留下的历史印记;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想要利用文物来带动地方经济,这难免会产生过度开发与过度消耗。这样的画面主角不仅仅是实体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样面临这这样的困境。
这种境遇与现状的反差背后,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希望与忧虑并存的现实。自2001年昆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走过12年。从庙堂到江湖的关注与投入,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迅速划出由冷转热的轨迹。
对此,北京鲁迅博物馆副馆长何洪在公开场合表示:“文物具有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文化遗产的利用,可以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社会效益方面,可以进行科学研究、满足国民教育和人民大众艺术审美的需求。在经济效益方面,文物在旅游产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民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不仅对GDP贡献巨大,而且在税收、新增就业等领域都扮演着积极的作用。在经济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国内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具备了在文化领域从事保护交流工作的条件。
大唐西市已然成为民营企业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典范。唐长安西市遗址是在一项城市改造项目实施中被发现的,最初只是发现了西市东北“十字街”遗址这一珍贵历史资源,实施项目开发的大唐西市文化公司在发现遗址后,主动变更规划设计,放弃了原来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规划方案,邀请文博考古界权威对西市遗址进行了全面的考古勘探发掘。三个多月后,唐长安城西市“东北十字街”遗迹,石涵、唐井、作坊、车辙……一件件珍贵的遗迹遗存浮出水面。
“房子可以明天盖、路可以明天修,但是保护遗址、保护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必须从今天开始。”大唐西市公司董事长吕建中执著地秉持这一理念。
为了保护西市遗址这一不可再生的珍贵历史文化资源,大唐西市公司按照“原样封存、原地保护、原物展示”的方针,投资3.2亿元,建设了3.5万平方米具有遗址保护与展示功能的大唐西市博物馆,并邀请文物系统的专业人才负责文物、遗址的保护、展示、研究和运营工作,堪称民营企业主动出资保护历史文化遗址的首例成功典范。
多年来,大唐西市公司用务实的工作履行着社会责任,彰显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让更多人认知到他们的远见卓识。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唐西市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赋予现代商贸历史文化新的内涵,从而增强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项目的文化质量。2010年10月,以大唐西市遗址博物馆为代表的“民营资本投资模式”被列为陕西省大遗址保护五大实践模式之一。同年12月,大唐西市被文化部命名为第四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均有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提案,其中很多提议让民营企业更多的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中,并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文化保护交流类基金会,以基金会为工作平台,积极展开中华文化保护交流工作。在未来适当的时候,也可以考虑推动民间文化保护交流基金会的公募化发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