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财政部获悉,近年来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投入的力度逐年加大、增速很快。最新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达到2753亿元,比2011年增加860亿元。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同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对此,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说,支持公共文化事业是公共财政的应尽职责,公共文化领域也是财政预算安排重点支持的领域之一。这些年财政部配合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了重点支持。比如,“十二五”的前四年(2011—2014年),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出达到705亿元。
据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遍布全国城乡,而且主要在基层,区县以下乡镇、社区。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级财政、县市级财政、乡镇财政五级财政的支出责任,需要合理、科学地确定。赵路透露,财政部将结合《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的划分。“从这些年的实践做法来看,已经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比如东、中、西三个区域,对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方面的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确定了分担的比例,中央财政拿得多一点,一般拿到80%的资金。中部地区是五五开,各拿50%。东部省份主要是根据绩效进行奖励支持。”赵路指出。
赵路透露,下一步,各级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地方制定实施标准;设计好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制度,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今后要对这些欠发达区域加大转移支付;通过一些政策、措施、资金的引导,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财政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记者杨亮)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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