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处禁止开发区域划定
旧城区严控新建住宅项目 2020年前朝海丰石四区重点村完成改造
从2010年到2020年,天坛、八达岭、十渡等63处区域“禁止开发”;东、西城将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医疗、商业等设施,通州、顺义、亦庄至大兴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平原地区将被规划为中心城外迁人口聚集居住区。昨天,新一期市政府公告发布《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六大类区域严禁
非资源保护建设
规划中确定了63处禁止开发区域并分为六大类,分别是北京区域内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面积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
禁止开发区域是为了维护本市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此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除了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无关的建设,如有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朝海丰石重点村
2020年前改造完
四类功能区域包括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
其中,东城和西城属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共32个街道,常住人口216.2万人。2020年之前,该区域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严格禁止疏解搬迁区域的人口再集聚。
近期,严控旧城区新建住宅开发项目,并结合城市功能疏解和旧城改造引导旧城人口适度外迁。
通州、顺义、亦庄至大兴、昌平和房山新城作为城市发展新区,将承担中心城功能调整和人口疏解的任务,逐步建设成为中心城外迁人口居住区。近期将重点建设通州国际新城和未来科技城两个新城。
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该区域是全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但未完全城市化的地区,将重点开发。到2020年,该区域内的城乡结合部重点村改造要全面完成。
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山区部分,泥石流发生区居民将逐步搬出。
北京市六类禁止开发区域
世界自然 长城、故宫、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天坛、颐和园、明十三陵
文化遗产6处
自然保护区14处 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座楼市级自然保护区、喇叭沟门市级自然保护区、野鸭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蒲洼自然保护区、雾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云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石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云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朝阳寺市级木化石自然保护区、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拒马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怀沙河—怀九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10处 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十渡风景名胜区、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风景名胜区、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云蒙山风景名胜区、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云居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24处 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喇叭沟门国家森林公园、蟒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崎峰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松峪国家森林公园、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北宫国家森林公园、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妙峰山森林公园、南石洋大峡谷森林公园、五座楼森林公园、丫髻山森林公园、森鑫森林公园、白虎涧森林公园、西峰寺森林公园、马栏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6处 北京十渡国家地质公园、北京密云云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北京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北京平谷黄松峪国家地质公园、北京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圣莲山市级地质公园
重要水源 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北京部分)
保护区3处
(记者 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