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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7日),国家图书馆举行“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情况介绍会”,向媒体展示了数十种从馆藏中精选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
大量历史文献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并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
展出资料中,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使琉球录》引人注目。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中国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向琉球王国派遣册封使,留下的大量《使琉球录》,不仅记录了册封使在琉球的所见所闻,同时记录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版图的历史事实。
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其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书中明确记载了“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当时的琉球人认为过了钓鱼岛列岛,到了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后才算回到国家,而钓鱼岛在中国的版图之内。
同时展出的夏子阳《使琉球录》(1606年)、汪楫《使琉球杂录》(1683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1719年)所绘“琉球三十六岛图”及“琉球地图”、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潘相《琉球入学闻见录》(1764)、李鼎元《使琉球记》(1802年)等史料,都记录了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
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
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2年,图①)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这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写道“钓鱼屿,小东小屿也。”“小东”即当时台湾别称,说明当时中国已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的记载,表明明朝对钓鱼岛连续无间断地管辖。
清政府第一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的记载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记载了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台湾海防的防卫区域内。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将钓鱼岛等岛屿列为台湾宜兰县的海防要冲。邹世诒等《皇朝中外一统舆图》(1863年)清楚地标出以姑米山为琉球国界,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归中国版图。民国34年(1945年)3月由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赤尾屿、黄尾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
日本出版的地图不包含中国钓鱼岛
介绍会还展出了香港中文大学郑海麟博士友情提供的日本本国出版的日本地图,如:《大日本全图》(1876年出版,图②)、《日本地图》(1967年出版,图③),都不包含中国的领土钓鱼岛。郑博士还提供展示了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19世纪出版的《中国地图》,都含有中国领土钓鱼岛。
除了相关历史文献外,国家图书馆还向与会人员展出了馆藏向达先生校注的《两种海道针经》,日本著名学者井上清著的《钓鱼岛:历史与主权》、《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等著作,以及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钓鱼岛我国外交部声明等资料。
展出的历史文献证明,中国至迟在15世纪初就已发现钓鱼岛,并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进行管辖,纳入了中国海疆版图,列入海上防区,绝非“无主地”。日本明治政府于1885年通过冲绳县当局调查后,发现其是无人岛,于是在1895年编入日本领土。日方偷换概念,用“无人岛”的说法取代“无主岛”,所谓依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主权”的说法纯属历史谎言。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记者潘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