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我省从本月起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健全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记者了解到,此次普查至2016年12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本月起至12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和规范,开发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和审核;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郁鑫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