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西藏自治区官方机构获悉,截至目前,西藏已审定发布藏文新词术语7000余条。
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学界认为其创制于公元7世纪。主要使用者分布在中国的西藏自治区、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和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等地区。
据西藏自治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介绍,该机构审定发布藏文新词之外,还审定发布了科技术语6万条、计算机界面词语12万条,开展“大型藏文基础语料库建设”科研,还率先在西藏银行业务服务中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
“每年翻译官方文件达1400余万字”,该机构负责人罗布顿珠接受采访时说,目前西藏多地已经出台了藏语言文字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实行汉藏双语同步教学,主要课程用藏文授课,藏语言文学专业也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罗布顿珠说,西藏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任务包括:贯彻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依法学习使用发展藏语言文字,加强藏语言文字的文化遗产保护等。
西藏官方此前明确藏语言文字工作是建设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重要内容,确定提高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并将建立藏语文等级考试和翻译从业资格认证制度。
据今年10月发布的《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西藏共有14种藏文杂志、10种藏文报纸,2012年西藏自治区出版藏文书籍780种,印数达431万册,藏语文类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记者 白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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