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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启“警民共建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工程”
    更新时间:2013/12/19

     

    内蒙古文化厅18日对外发布消息称,当日,为遏制边境文物犯罪,维护边疆稳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协商,共同达成《开展警民共建边境地区文物保护“草原雄鹰”工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并举行签字仪式,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

    按照协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内蒙古19个边境旗县区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历代长城、古代岩画等不可移动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全区各边境旗县公安边防部门所属的派出所,要将当地文物保护员队伍纳入基层群防群治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在支持边防部队文化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边防民警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培训,提高文物巡查能力。

    内蒙古文化厅厅长周纯杰认为,由于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地区人口稀少,基层的文物保护力量薄弱,时有不法分子窜入草原边境地区,猖獗地进行盗掘古墓的犯罪活动,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巴特尔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坚决有力地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分子。(记者李爱平)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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