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栏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
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命名管理办法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没有推荐机构项目
  •  
    第八批“国保”核定 我国切实加强…
    国家一级文物“孙中山花盆”武汉…
    古村落消防隐患四起 专家呼吁提高…
    河南郏县"神秘"红石古寨 传承古村…
    世界专家关注文化遗产消逝危机 倡…
    北京火焰山营盘遗址保护工程竣工…
    第一办公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电话:010-66235065
    邮箱:yanjiuyuan010@163.com
    gdk2389@163.com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 综合信息 >> 正文
    山西晋城古建保护试行社会认领 需明确古建用途
    更新时间:2013/12/19

     

    记者从晋城市旅游文物局获悉,晋城市将在2014年寻求文物保护新思路,除了要求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外,还将先行先试面向社会认领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

    山西是中国古建筑遗存最多的省份,总量多达28027处,其中木结构建筑上起魏晋,下至民国,时代连续,品类齐全。这些品质超群的古建连同附属的彩塑、壁画等,共同构成了独一无二的中国古建筑标本体系。

    位于山西南部的晋城市的市保及市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00处,居全省第一。截至2013年5月,晋城市共有国保65处,省保23处,市保512处,县保68处。全市现有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共计34处,居全省第一。

    近日,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及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市文物保护状况没有有效改善之前,市级抢救性文物经费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有文物保护任务的乡(镇)、行政村,根据各自经济状况,也有义务拿出一定的经费用于文物保护。

    此外,晋城市政府还要求明确县、乡、村三级责任,落实基层文保机构和保护员的看护责任,确保文物单位24小时有人看管,防止文物被毁被盗。

    针对县保和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晋城市将先行先试面向社会公开认领,实现文物保护和社会利用双赢。

    据介绍,认领人在认领期间,要承担文物的维修和维护费用,保持文物古建筑的风貌。同时,古建筑认领要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可以居住、作为游览场所和博物馆。如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当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实施。(记者王学涛、马志异)

    来源:太原晚报

     

     

     

  • 上一条综合信息:
  • 下一条综合信息:
  •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组织机构 | 人才招聘 | 人员查询 | 下载中心 |
    版权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网址:www.chpri.com
    联系电话:010-66235065, 邮编:100091 京ICP6854541-1
    网站建设:北京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