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春林
手工艺文化产业重点在文化挖掘、整理、恢复、发展、传播,实现文化附加值仅仅是经济层面上的考虑,还有不能忘记的大目标是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本质上是一回事,做产业必然不能忘记文化的健康发展。
从目前形势看,中国手工艺的产业化走出两种形式:一是纯生产型的文化企业,即通过将传统手工技艺与高新材料和高新技术的结合,加上现代创意设计和品牌运作,实现量产,打开国际化市场;二是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企业,即以传统手工艺生产线和老厂区为核心打造文化观光体验区,走产销一体化和体验经济的路线。比较起来看,后者比前者生产规模小一些,它是个文化综合体,综合了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景观、手工作坊、传承人传习所、博物展示宣传、DIY、休闲购物等几大要素。它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文化,尤其是地道的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所以,非遗保护工作可以在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找到位置,甚至可以把它当作落实各项保护工作的重要平台。
对于代表性传承人而言,近几年在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形势压力下,很多年迈的代表性传承人都有一个思想困惑:是不是国家要求我们把生意做大做强?我们哪有能力去招兵买马,扩大生产,寻找市场?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代表性传承人本人能力突出,不仅擅长技艺,还早已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将自己的企业做成了规模企业。但大部分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的代表性传承人都仅仅是一个个小手工艺人,他们手上有绝活,头脑却不善于经商;他们资金有限,眼界有限,只针对小区域的“熟人社会”进行生产,不能自己走上产业化的道路。
代表性传承人的思想压力来自于他们自己以及社会舆论都忽略了传承人特定的社会职责究竟是什么。这个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产法》中有明确规定,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所要承担的几条义务都紧扣活态传承,而不是非得要求他们去做大实业家。
那么,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在手工艺文化产业化进程中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吗?其实不然。体验型的手工艺文化产业要以文化为核心,人是关键。可以聘请当地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到企业中指导手工艺生产流程,开办传习所,以生产促进活态传承,以生产促进文化传播;并使参观者人人动手,促进文化的价值共享。让代表性传承人走出家门有事业可干,施展他们擅长的技艺,又不至于分散他们的精力。不仅代表性传承人要时刻牢记国家法律赋予的责任义务,参与生产性保护的工人和学徒也要认识到工作的意义,自我树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崇高使命。
对于各级非遗保护单位而言,有一部分传统美术和传统技艺的非遗保护单位本身就是老企业,就这一部分老企业在落实生产性保护方式过程中,有条件者可以把生产园区做成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体验,是分享文化价值的很重要方式,至于体验的对象和方式可以丰富多彩。一种古老的技艺加上有历史感的企业,必定有它独特的故事和讲究,不仅像生产场地、原材料、工具、古物、产品等物质具有文化属性,更重要的是手工生产的每一道工序所体现出来的“劳动的文化”需“真实地”“完整地”揭示出来。每一个受保护的项目都要追寻其历史价值和技艺中所蕴涵的人文精神,并将它们以动静结合的方式合理地再现到文化观光体验路线中,使观众和体验者能领略生产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思想道德和人的创造力,同时实现物态化产品的文化附加值。
所以,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相互间比的是文化高度和文化独特性。那些作为非遗文化保护单位的企业拥有同行所羡慕的文化资源,合理利用好非遗资源,才能把它转化为企业竞争力,并有助于他们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国内已有数十家生产性保护非遗的示范基地,像山西美和居酿醋、南京云锦研究所、苏州刺绣研究所、扬州玉器厂等企业都把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做得风生水起,未来一定会有更多的非遗保护企业能实现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
总之,体验型手工艺文化产业不仅有助于代表性传承人实现活态传承,还有助于保护单位将非遗资源转化为体验经济,通过人人参与,分享传统,释放创造力,可发展独特的手感品位和生活美学。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工艺美术研究所副所长)
来源:中国文化报 |